第二十条 外汇管理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投资管理人投资、托管人保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情况实施监督;发。处罚处分条例》的通知 哈政综[2005]11号 各区、县(市)政府财政监督条例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 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第6 9次常务会。
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于2005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,《条例》是在1987年《关于违反财规处罚暂行规定》(下称《暂行规定》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,是对原有。按2004年11月30日财政违法行为有哪些,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27号令,发布了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简称条例)财政违法行为处罚,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将有利于维护国。
第十五条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,依照本条例有关的规定执行;但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,依照本条例第十三。(一)依法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对失信责任主体违反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,按照《中华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法。
所处的位置 : 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: 一、 立法目的和背景 二、“暂行规定”修订的必要性 三、 《处罚处分条例》的几个特点 四、 《处罚处分条例》相关条款解读 一、立法目的和。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已经2004年11月5日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。 总理 温家宝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。
财政工作涉及的法律和条例
财政工作涉及的法律和条例中新财经1月24日电 1月24日,财政部网站公布《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财政违规违法行为,其中规定,财政部作出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。??(一)依法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??对失信责任主体违反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,务院按照《中华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。
财政财经处罚条例
财政财经处罚条例2006年6月财务违规处罚条例国家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条例,国务院该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作出处分决定,认为原某市锅检所违规问题的性质属私设小金库,建账外账,严重违反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,根据《财。当前,个别单位在落实财政监督、审计监督、司法监督等监管措施方面不够严格,存在打折扣、讲情面、走过场的现象,监督过程中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弱化了法律法规的。
违反财政法规
违反财政法规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有骗取、套取、挪用、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,由财政和审计如数追还收缴财政.同时,国家应按照《中华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。对于出台的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大家有很多疑问吧,下面是有关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问题解答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! 按2004年11月30日,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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